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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服装学院材料设计与工程学院 新入职教职员工管理规定(试行)

北京服装学院材料设计与工程学院

新入职教职员工管理规定(试行)


1. 第一年实行坐班制,坐班时间为1年(以报道时间为准)。外出需要向各所属部门负责人请假,并在材料设计与工程学院办公室备案。

2. 坐班期间要求听课,每学期听课的学时数需要达到40学时,记录听课的内容和心得,期末上交学院办公室,听课的课程不限。

3. 保质保量完成材料设计与工程学院安排的教学、科研和公共事务工作,承接非本学院安排的教学、科研和其他事务工作需向学院办公室报备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承接,否则不能承接。

4. 需担任班主任工作,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。

5. 新教师的具体业务工作,主要由各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安排。

6. 如果发生未执行本规定的情况,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情况审议后,给于适当处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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